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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发展气象事业,规范气象工作,确保“一法三条例”的正常实施,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,蒲城气象执法队已于2003年3月5日正式成立并实施气象行政执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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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南市气象局公告 《陕西省升放气球审批规定》自2003年9月15日起施行。为了做好我市贯彻落实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或个人,不得使用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。 二、未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办理升放气球审批手续的单位和个人,不得擅自升放气球。 三、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将按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、《陕西省气象条例》有关条款处罚。 四、禁止用氢气或混合气体冲灌待施放的小气球。 摘自《渭南日报》2003年9月8日第四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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